近日鑫东财配资,长沙市民匡先生不慎摔损了价值13万元的劳力士手表镜面,委托劳力士ROLEX(IFS国金中心店)进行维修。维修方劳力士(北京)售后服务中心要求在更换镜面的同时必须更换主夹板,否则拒修。匡先生认为这是“捆绑维修”,消费者应有自主选择权。
9月23日,匡先生前往上述劳力士门店沟通,双方仍未就维修方案达成一致。匡先生明确提出诉求:要求更换一块新表。次日,门店工作人员回复称可为当事人免费更换主夹板,但匡先生表示主夹板是好的,不认可“免费更换”说法。
匡先生于2018年5月1日在香港购买的手表因摔落导致镜面破损。他联系到劳力士ROLEX(IFS国金中心店)工作人员陈女士,委托门店将手表送至劳力士(北京)售后服务中心维修。门店预计维修费用包括完整检修(不抛光)3800元,更换镜面1100元和更换表冠1000元鑫东财配资,合计5900元。修理单显示,手表表壳有多处磕伤,顾客描述无走时不准的情况,镜面摔碎、指针有划痕,有第三方开过盖子。
然而,维修中心反馈的结果超出预期。9月3日,陈女士告诉匡先生,经检测发现因为第三方开过盖,零部件“主夹板”有胶块和损坏的痕迹,除了要更换镜面还必须要更换主夹板。费用也需要重新报价,除开上述3800元的检修服务,更换镜面和主夹板费用分别为1200元和7300元,合计12300元。
这一结果让匡先生感到不解,他认为手表内部没有损坏,不应修主夹板。陈女士则表示,若匡先生未确认服务,维修中心不会开始维修手表。她解释主夹板是手表机芯的核心结构件,主要作用是固定和支撑机芯中的各种零件,确保机芯的稳定性和精准度。维修中心无法出具损坏位置的相关视频。
针对匡先生“仅修镜面、不换主夹板”的诉求,陈女士称已向领导反馈,并表示门店作为劳力士特约零售点,仅负责代接收腕表并转交服务中心,已就此事与服务中心沟通争取,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更换主夹板将无法保证手表恢复正常性能。如果不同意服务中心只能寄回来,它不换会影响机芯后续的走时。
9月8日,陈女士再次联系匡先生,称服务中心再次致电店铺催促处理,“今天不确认服务,明天腕表会退回来。”对此,匡先生仍不认可这一处理方法。9月22日,距送修已过去15个工作日,匡先生主动联系店铺询问送修更换镜面的手表为何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处理。陈女士解释:“因您不同意更换主夹板,店铺主管致电沟通时也未接通,我们仍在积极与服务中心对接。”匡先生认为店铺存在“不该修的乱修”问题,且未在约定时间主动处理。
9月23日,在记者陪同下,匡先生前往长沙国金中心劳力士门店进一步协商。经过约一小时的沟通,双方仍未就维修方案达成一致。此时,匡先生明确提出诉求,要求更换一块新表。9月24日,事情有了新的进展,门店提出可以为他免费更换主夹板,但匡先生对此存疑,认为主夹板本就完好,不接受这一方案。
9月26日,记者拨打劳力士(上海)服务中心热线,对方表示北京维修中心电话不对外开放。当被问及维修中心是否可同时提供损坏零部件视频或图片时,工作人员称没有这个服务。“送到我们这里也不是当着消费者面拆开的,顾客是看不到的,价格是口头告知,修完之后会提供清单。”
律师指出,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原则上可以要求只维修镜面。但如果商家能通过客观、专业的检测报告证明,主夹板因本次摔损确实存在关联性损坏鑫东财配资,且只换镜面将必然导致手表无法正常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其基于专业责任提出的捆绑维修要求则具有合理性,消费者的选择权在此情况下会受到合理限制。商家必须为此承担举证责任,需要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包括证明主夹板哪里坏了、坏的程度、与摔损的因果关系;出示品牌维修规范或行业标准,证明其要求是必要流程。如果商家无法提供上述证据,仅以“公司规定”或“无法保证”等模糊理由搪塞,则该要求不合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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